威廉.莎士比亚(1564-1616)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英国最伟大的剧作家和诗人,据史料记载,莎士比亚确有其人,但此“莎士比亚”真的是彼“莎士比亚”吗?莎士比亚逝世以来,不断有人认为“莎士比亚”这个名字可能只是笔名,或者认为莎士比亚的作品其实完全出自他人之手,于是开始猜测作者的真实身分究竟是谁,有些学者甚至提出了一些可能的答案,进一步认为同时期的剧作家克里斯多福.马娄(Christopher Marlowe)、爱德华.德维尔(Edward de Vere)或法兰西斯.培根(Sir Francis Bacon)才是莎士比亚的真实身分。然而,这个假设若为真,究竟为什么这些当代知名的作家要用另一个名字来写作?至今仍没有明确的史料可以证实这些说法是正确的。曾拍摄电影《明天过后》的导演罗兰.艾默里奇(Roland Emmerich)有部作品《莎士比亚的秘密》Anonymous即是以此题材为背景。
后世对莎士比亚最常见的八卦之一,就是关于性取向的猜测。《十四行诗》的前一百廿六首是莎士比亚写来献给一位年轻的贵族男性,内容暧昧隐晦,有不少地方甚至出现了男性器官的暗示,让人颇有遐想空间。例如,在第廿首里,莎士比亚大赞男子的美貌,中后段诗行基本上的意思就是:上帝为什么要多给你生了一根,让我没有办法好好爱你,但既然造化造你是为了女人欢愉,让他们享有你的身体,让我拥有你的爱吧!但这看起来,男子吸引莎士比亚似乎是外貌,而非身体。此外,许多莎剧如《威尼斯商人》Merchant of Venice和《第十二夜》Twelfth Night中,情节安排带有模糊性别分界的力量,人物心理也隐隐藏有一种耐人寻味的性向暧昧,许多当代学者由此指出莎士比亚对于同性的爱恋,试图透过精神分析等研究方法,来推论他可能的同性恋倾向。关于这点,目前仍没有权威研究足以证明。
然而,莎士比亚其实十八岁的时候,就娶了有孕在身的老婆安.海瑟薇(Anne Hathaway,没错!刚好跟那位好莱坞女星同姓名),而且一共生了三个小孩,虽然就现代的观点来说,结婚和生子似乎也未必一定能打破同志的传言。所以真相到底为何,可能只有他本人才知道了。
这个问题有点难回答,端看“抄袭”要怎么定义,严格说起来,比较算是“改编”。大部分莎士比亚戏剧的故事情节都不是他自己想到的,而是改编自古典或当代剧本或其他文学作品。例如,莎士比亚早期的喜剧作品深受古罗马喜剧影响,他的第一个喜剧《错误的喜剧》Comedy of Errors就是根据古罗马剧作家普劳图斯(Plautus)的喜剧《孪生兄弟》Menaechmi改编的,情节大同小异,只在某些桥段略作更动;《威尼斯商人》里的“选盒娶妻”和“一磅肉”桥段是源自于意大利故事集《笨蛋》Il Pecorone,最后审判景的灵感则来自于希尔维(Alexander Silvayn)的《雄辩家》The Orator。一些历史剧的取材就更直接了,《安东尼与克奥佩特拉》Antony and Cleopatra和《凯撒大帝》Julius Caesar就是从古希腊罗马作家普鲁达克(Plutarch)的《希腊罗马名人传》中发展而来。当然,以上几乎都不是当时的剧作,所以还可称为“改编”,不过莎剧中有些素材是“略作参考”和“稍微挪用”当代剧作家的作品,那时并没有着作权的观念,但以今日的标准来看,可能就真的会被告到死了。
事实上,这个问题在学界争论已久,大家普遍熟知的莎士比亚剧本约有卅八出,但有些并非出于莎翁一人之手,而是与其他作家共同创作,目前比较确定的有:历史剧《亨利八世》Henry VIII和《两贵亲》The Two Noble Kinsmen是跟约翰.弗莱彻(John Fletcher)合写完成,另有一传闻指出《结局好万事好》All's Well That Ends Well是和同期剧作家汤玛斯.米德顿(Thomas Middleton)共同创作。若加上如今已佚失的戏《卡丹纽》Cardenio和《爱得其所》Love's Labour's Won,就是四十出。此外,另有些剧本疑见有莎士比亚的创作风格,被认为可能是其剧作之一,如《爱德华三世》Edward III和《汤玛斯.摩尔爵士》Sir Thomas More等。当时的剧本都不是拿来阅读或研究的,而是写来演的,以现代的说法就是完全的“商业导向”。因为当时制作书本相当昂贵,所以莎士比亚的剧本在他生前并未出版,而是死后才由友人帮忙出版。
这堆剧本中,最为人熟知也最常被搬演的是《哈姆雷特》Hamlet,同时也是莎剧中最长的剧本,共有四千零四十二行;莎剧中最短的则是《错误的喜剧》,共有一千七百八十七行。莎剧最常被拿来引用的诗句,就是《哈姆雷特》中耳熟能详的“要生存,或不要生存,这才是问题。(To be, or not to be:that is the question.)”此外,据统计指出,所有莎剧里最常出现的字前四名分别是:爱(love)、我(I)、血(blood)、恨(hate)。
语言常是一般学生或演员进入莎剧的隔阂,毕竟不是现代英文。很多人认为莎剧是用古英文写成,其实不然。莎剧所用的语言是近代英文的雏型,所以在英语语言和文学的学习上被奉为经典,也常是英美各中学的语文教材。莎士比亚偶尔会自创新字,不少仍沿用至今,如addiction、lacklustre、priceless、mountaineer等。
莎剧很多部分不是用白话文,而是以“无韵诗”(blank verse)来书写,也就是说行尾不一定押韵。格律则是使用“抑扬格五音步”(iambic pentameter),每行音节读起来的感觉是“轻重轻重轻重轻重轻重”。莎士比亚也常打破一般句型结构,更换语句顺序,有时是为了强调某些关键字,有时是为了符合格律,有时可能只是觉得好玩,想给听觉来点新鲜感。
当莎剧转译成中文时,常存在的问题就是古典剧本文词和现代舞台语汇两者之间的平衡,拿捏不妥就会流失搬演价值,因此如何同时确切表达文意、符合诗句音律、掌握语言双关、揣摩人物语气,对翻译莎剧来说是非常关键且困难的。更重要的是,译本必须考虑表演的可能性,至今台湾已发行诸多莎剧译本,目前以方平和彭镜禧的译本最常被剧团或学校拿来搬演。

曾有学者怀疑,大麻可能在莎翁创作生涯中扮演了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他很有可能利用大麻来维持源源不绝的灵感,这主要是因为在《十四行诗》里曾出现“大麻”(noted weed)等相关字眼,以及暗示抽大麻过后的神游感(a journey in his head)。另外,更有学者宣称,自己曾在莎士比亚的花园里发现一些可疑的蛛丝马迹,请求开棺化验莎士比亚的骨灰、毛发等相关物证,甚至认为他的死因可能与此有关!但事实究竟为何,仍不得而知。
是的,莎士比亚的戏剧在当时就非常亲民,得到观众热烈回响。其实单就情节来看,每部莎剧的骇俗程度都跟现在的电视八点档不相上下,悲剧处处可见仇恨、血腥、暴力,喜剧尽是充满扮装游戏、性别混乱、身分错认等类似现代的KUSO,字里行间更是充满脏话和性暗示,三不五时还会出现对于当时政治情况和社会时事的影射或讽刺。除了这些情节铺陈以外,角色的深度刻画及戏剧结构的扎实建立在在看出莎翁精湛的戏剧技巧,让许多戏剧同行纷纷赞叹不已,因此莎士比亚可说是既可让外行人看热闹又可让内行人看门道的戏剧奇葩。连当时的评论家罗伯.葛林(Robert Greene)都不禁满怀怨怼地表示,这只“扶摇直上的乌鸦”(upstart crow)抢走了众剧作家的丰采,俨然成为撼动当时戏剧界的“莎风景”(Shake-scene)。

莎士比亚死于一六一六年,享年五十二岁。关于死因,众说纷纭,大部分的说法是病死的,至今仍未有定论。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他墓碑上所镌刻的这一段耐人寻味的碑文:
朋友,看在耶稣的份上,
请勿挖掘此处坟墓。
保此墓碑者,祝福将临
动我骨骸者,不得好死。